旭科新材料(山東)環(huán)保違法被處罰
來源: 大眾日報
近日,日照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對旭科新材料(山東)有限責任公司行政處罰決定,該單位因擅自堆放危險廢物,罰款陸拾萬柒仟伍佰元(60.75萬元)。
2024年7月3日,日照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對旭科新材料(山東)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發(fā)現,該公司污水處理站壓濾車間西側堆放壓濾車間產生的污泥PBS生產裝置南側、廠區(qū)南圍墻下堆放PBS不合格品,且污泥與不合格品存在一定程度的滲漏和遺撒。查閱排污許可證等資料,污泥及PBS不合格品為危險廢物。系擅自堆放危險廢物。
日照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據相關法規(guī)和程序對旭科新材料(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作出上述行政處罰決定。
旭科新材料(山東)有限責任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yè),注冊資本為7000萬美元。其中泛亞能源有限公司為香港投資公司,以貨幣出資5950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85%,聚碳氧聯新材料科技(無錫)有限公司是國內公司,以知識產權出資1050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15%。主要從事可降解聚酯及相關精細化工產品。旭科新材料(山東)有限責任公司計劃建設3萬噸/年PBAT/PBS、1萬噸/年丁二酸/丁二酸酐項目,生產規(guī)模為:PBAT/PBS生產能力3萬噸/年,丁二酸/丁二酸酐生產能力1萬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