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上海市
一、招標條件
本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自籌資金 181.63 萬元,招標人為上海臨港供排水發(fā)展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本次工程新建及改造的總建筑面積約為 3746.88㎡,具體如下:臨港新片區(qū)污水處理廠內,原始廠房為堆肥槽廠房,2 棟51.75mx36.2m 的輕鋼結構廠房,設計范圍:二期堆肥槽廠房裝飾裝修及消防工程,包括室內裝飾、消防水泵房設備、消控室設備。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設計、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1)設計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頒發(fā)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丙級及其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二級及以上資質。
(3)人員要求:
項目總負責人:要求為施工項目負責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職格或高級工程師。
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是否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查詢投標人提交的上海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在投標截止日前 2個工作日內采集數據形成的《項目負責人基本情況表》。項目負責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變更的,如變更后時間未滿 180天,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離職除外)。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2 家,并在投標時提交一份由各成員代表簽署的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并明確聯合體各成員的分工和責任。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單位按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
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單位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活動。
本項目 允許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 時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9 日 16 時 00 分
獲取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9日,每日上午 9:00時至 11:30 時,下午 13:00 時至 16:30 時領取招標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yè)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5、招標文件工本費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時 30 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時 30 分
七、其他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內容 :本次工程新建及改造的總建筑面積約為 3746.88㎡,具體如下:臨港新片區(qū)污水處理廠內,原始廠房為堆肥槽廠房,2 棟 51.75mx36.2m 的輕鋼結構廠房,設計范圍:二期堆肥槽廠房裝飾裝修及消防工程,包括室內裝飾、消防水泵房設備、消控室設備。
2.1.2 本項目總投資約181.63 萬元。
2.1.3 建設地點:臨港新片區(qū)污水處理廠內。
2.1.4 建設周期:35 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 5 日歷天,施工周期 30 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2 招標范圍
完成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乃至技術圖紙審批、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2.1 設計招標服務內容
中標后承擔本項目工程總體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的現場配合等后續(xù)設計服務,協(xié)助相關的其他工作;若本項目有專項工程需委托具相關專項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須得到招標人認可。
(1)方案設計(包括方案優(yōu)化,協(xié)助建設單位報相關部門審批等);
(2)施工圖設計(包括編制設計總說明,配套設備專業(yè)、專業(yè)施工圖,協(xié)助建設單位報相關部門審批等);
(3)施工現場配套服務(包括配合審圖、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專業(yè)分包設計的配合管理、參加竣工驗收和附屬配套工程設計等服務)。
2.2.2 施工招標內容:
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以及相關附屬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和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內容。具體以招標人的要求為準,如在施工過程中招標人不再實施某個專業(yè)工程時,相應費用在結算時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標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承包人需與專業(yè)分包單位簽訂專業(yè)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時,承包人須按國家、地方、行業(yè)規(guī)定以及招標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對項目施工總承包管理。須委派專人確保施工各階段的報批、評審、驗收通過。
3.1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 年 4 月 14 日 9 時 30 分。
第一階段(方案文件)開標時間:2023 年 4 月 14 日 9 時 30 分。
第二階段(報價文件)開標時間:2023 年 4 月 18 日 9 時 30 分。
項目所在地區(qū):上海市
一、招標條件
本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自籌資金 181.63 萬元,招標人為上海臨港供排水發(fā)展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本次工程新建及改造的總建筑面積約為 3746.88㎡,具體如下:臨港新片區(qū)污水處理廠內,原始廠房為堆肥槽廠房,2 棟51.75mx36.2m 的輕鋼結構廠房,設計范圍:二期堆肥槽廠房裝飾裝修及消防工程,包括室內裝飾、消防水泵房設備、消控室設備。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設計、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1)設計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頒發(fā)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丙級及其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住建部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二級及以上資質。
(3)人員要求:
項目總負責人:要求為施工項目負責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職格或高級工程師。
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是否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查詢投標人提交的上海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在投標截止日前 2個工作日內采集數據形成的《項目負責人基本情況表》。項目負責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變更的,如變更后時間未滿 180天,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離職除外)。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2 家,并在投標時提交一份由各成員代表簽署的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并明確聯合體各成員的分工和責任。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單位按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
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單位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活動。
本項目 允許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 時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9 日 16 時 00 分
獲取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9日,每日上午 9:00時至 11:30 時,下午 13:00 時至 16:30 時領取招標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yè)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5、招標文件工本費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時 30 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時 30 分
七、其他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內容 :本次工程新建及改造的總建筑面積約為 3746.88㎡,具體如下:臨港新片區(qū)污水處理廠內,原始廠房為堆肥槽廠房,2 棟 51.75mx36.2m 的輕鋼結構廠房,設計范圍:二期堆肥槽廠房裝飾裝修及消防工程,包括室內裝飾、消防水泵房設備、消控室設備。
2.1.2 本項目總投資約181.63 萬元。
2.1.3 建設地點:臨港新片區(qū)污水處理廠內。
2.1.4 建設周期:35 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 5 日歷天,施工周期 30 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2 招標范圍
完成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乃至技術圖紙審批、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2.1 設計招標服務內容
中標后承擔本項目工程總體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的現場配合等后續(xù)設計服務,協(xié)助相關的其他工作;若本項目有專項工程需委托具相關專項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須得到招標人認可。
(1)方案設計(包括方案優(yōu)化,協(xié)助建設單位報相關部門審批等);
(2)施工圖設計(包括編制設計總說明,配套設備專業(yè)、專業(yè)施工圖,協(xié)助建設單位報相關部門審批等);
(3)施工現場配套服務(包括配合審圖、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專業(yè)分包設計的配合管理、參加竣工驗收和附屬配套工程設計等服務)。
2.2.2 施工招標內容:
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臨港污水處理廠二期堆肥槽廠房改造項目以及相關附屬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和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內容。具體以招標人的要求為準,如在施工過程中招標人不再實施某個專業(yè)工程時,相應費用在結算時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標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承包人需與專業(yè)分包單位簽訂專業(yè)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時,承包人須按國家、地方、行業(yè)規(guī)定以及招標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對項目施工總承包管理。須委派專人確保施工各階段的報批、評審、驗收通過。
3.1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 年 4 月 14 日 9 時 30 分。
第一階段(方案文件)開標時間:2023 年 4 月 14 日 9 時 30 分。
第二階段(報價文件)開標時間:2023 年 4 月 18 日 9 時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