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文旅城地塊的配套道路及綜合管廊工程公告
遞交時間:2017-02-16 信息來源:
文件編號 | E5000000052087317001001Z03 |
---|---|
投標資格 | 以文件內容為準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17-02-20 02:30:00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現(xiàn)場遞交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108,000萬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以招標文件為主 |
開標時間 | 2017-02-20 02:30:00 |
開標地點 | 工程分中心二樓第七接標處,二樓第七開標室,三樓第四評標室 |
開標方式 | 現(xiàn)場開標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預審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萬達文旅城地塊的配套道路及綜合管廊工程”資格預審答疑
質疑1:在資格審查文件第10頁,第8點:“本項目所要求的業(yè)績(含企業(yè)及人員業(yè)績)招標人將在中標結果公示時對所有業(yè)績同步進行公示。”在文件中并未要求人員業(yè)績,請問公示的時候是否公示人員的業(yè)績呢?
答:本項目未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業(yè)績,公示時只公示預審文件要求的企業(yè)業(yè)績。
質疑2:項目投資約10.8億元,文件要求提供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間至少有一日銀行存款余額不低于5億元。要求是否過高?是否為某個特定投標人制定?
答:由于本工程為萬達文旅城地塊的配套工程,為保證本工程順利開展,確保投標人有實力參與本項目,故制定本條款。 質疑3:在資格預審公告中,第1點招標條件中,招標人是重慶萬達城投資有限公司;在第8點聯(lián)系方式中,招標人是重慶萬達城投資有限公司、重慶豐文實業(yè)有限公司。請問招標人名稱是:“重慶萬達城投資有限公司”,還是:“重慶萬達城投資有限公司、重慶豐文實業(yè)有限公司”兩家單位呢?
答:招標人為重慶萬達城投資有限公司,項目業(yè)主為重慶豐文實業(yè)有限公司。 質疑4:在資格預審文件格式中,授權委托書有“社保號”這一項,請問社保號是授權委托人的社保號還是投標單位的社保號?
答:為授權委托人的社保號。
質疑5:在申請人須知里,1.1.4項目名稱是:萬達文旅城地塊的配套道路及管廊工程。與前文不合,請問有“綜合管廊”幾個字嗎?
答:項目名稱為:“萬達文旅城地塊的配套道路及綜合管廊工程”。 質疑6:請問已中標項目但未進場,是否算有效業(yè)績?
答:資格預審文件申請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第3款要求的業(yè)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簽訂,則須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進場施工的承諾書,招標人有權對其進行核實,如有虛假將取消投標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7:在提交原件時,新版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都有二維碼,是否可以理解為:帶二維碼的三證都不用遞交原件?
答:如以上證件能通過掃描二維碼查詢到相應信息,則不用提供原件。 質疑8:請問,財務要求中,銀行加蓋公章的5億元余額存款資金證明形式,此種證明是否有效?是鮮章還是電子章均可?
答:凡是由銀行出具的、加蓋了電子章或鮮章的、能證明存款余額的真實證明資料均有效,招標人有權核實其真實性,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9:請問管廊業(yè)績,PPP項目是否有效?
答:PPP項目有效,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簽訂,則須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進場施工的承諾書,招標人有權核實其真實性,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10:PPP管廊投資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可以算作業(yè)績嗎?
答:PPP項目可以算作有效業(yè)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簽訂,則須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進場施工的承諾書,招標人有權核實其真實性,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11:由于銀行的不同,我方銀行開出的流水明細只有交易記錄,無余額,不能顯示當日最后余額,可否用銀行開出的存款余額資金證明的形式來證明我方存款有5億以上?
答:凡是由銀行出具的、加蓋了電子章或鮮章的、能證明存款余額的真實證明資料均有效,招標人有權核實其真實性,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12:業(yè)績要求的管廊工程業(yè)績,管廊工程為近幾年才興起的工程類型,大多為PPP項目,請問PPP業(yè)績是否有效?
答:PPP項目可以算作有效業(yè)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簽訂,則須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進場施工的承諾書,招標人有權核實其真實性,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13:銀行開具的加蓋公章的資金余額證明是否有效?
答:凡是由銀行出具的、加蓋了電子章或鮮章的、能證明存款余額的真實證明資料均有效,招標人有權核實其真實性,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質疑14:請問污水處理廠含管網工程的項目,是否算本項目要求的市政業(yè)績?
答:可以。
質疑15:本項目業(yè)績要求14年至今,請問14年至今在建的項目是否算有效業(yè)績。
答:如項目簽約時間在2014年以前,目前仍未竣工,則需提供工程在建的證明資料。 質疑16:我單位以集團公司名義參與投標,若我單位擬投入的人員社保為分公司代繳,是否可以參與投標。
答:可以。證明資料必須是真實的,招標人有權核實,若有虛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資格,直至沒收投標保證金、并通報行政監(jiān)督機構進行處罰。
補遺:
1、原資格預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人員社保證明均修改為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其原件必須加蓋社保部門公章(公章為鮮章或電子章均可),含身份證號、社保號和網址。繳費期限為2016年9月至11月,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2、資格預審資料遞交截止時間改為2017年2月20日下午2:30。
重慶豐文實業(yè)有限公司 重慶萬達城投資有限公司
2017.2.15 2017.2.15
重慶聯(lián)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2.15
附件1
承 諾 書
由 (業(yè)主單位名稱)建設的 (項目名稱),位于 (項目地址),中標金額為 。該項目由我司承擔施工任務,并已于 年 月 日進場開始施工。
如有需要,招標人可與業(yè)主單位聯(lián)系人 (姓名)(座機: 手機: )核實上述情況,如有虛假,我司甘愿承擔一切后果。
申請人: (蓋單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電 話:
傳 真:
申請人地址: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