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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江南都市報記者陳文秀、實習生項沖報道:昨日,記者獲悉,我省日前發(fā)布《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擬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qū)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qū)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意見稿要求,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積極推廣應用低影響開發(fā)建設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fā)建設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影響。
江西建設海綿城市 將70%降雨就地消納利用
2015年12月02日
來源:中國江西網-江西手機報作者:陳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