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進一步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確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水利部近日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水農[2015]306號,要求各地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二是明晰工程產權,落實管護主體和經(jīng)費;三是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基層管理服務體系;四是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五是開展關鍵崗位技術培訓,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六是強化監(jiān)督檢查和宣傳科普,確保群眾喝上干凈水。
水利部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的指導意見》
時間:2015-08-05
來源: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