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成功申報成為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后,根據國家“海綿城市建設方案”以及全市海綿城市工作領導小組4月30日會議精神,市財政局積極著手研究制定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財政綜合財政配套政策。分別從保障機制、資金籌措、責任分工、制度辦法等方面入手制定了《濟南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濟南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籌集方案》、《濟南市建成區(q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事權責任劃分的意見》。
《濟南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籌集方案》則明確了海綿城市三年規(guī)劃建設期以及未來運營期的資金籌措手段和資金分項投入比例;《濟南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對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資金的使用原則和范圍、撥付和管理、監(jiān)督和績效評價都做了明確規(guī)范,是管好、用好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的有力抓手;《濟南市建成區(q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事權責任劃分的意見》進一步理順了市、區(qū)兩級對海綿城市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事權的管理權限。
這些政策制度的制定,為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管理,創(chuàng)新投融資機制,規(guī)范資金使用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為下一步全市高標準完成國家海綿城市建設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