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堰市污水處理管網(wǎng)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項目》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已獲 十發(fā)改【2014】99號文、發(fā)改辦地區(qū)【2013】3079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十堰市源清環(huán)境工程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十堰市源清環(huán)境工程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湖北建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的 地質勘察、工程設計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 十堰市城區(qū) 2、規(guī)模: 十堰市污水處理管網(wǎng)長度約196.4公里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3、計劃任務周期:地質勘察: 30日歷天 工程設計: 30日歷天 三、招標范圍: 1、 2014年《十堰市污水處理管網(wǎng)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項目》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地質勘察 (滿足本項目工程設計及施工要求等的全部勘察工作) 2、 2014年《十堰市污水處理管網(wǎng)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項目》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工程設計 (滿足施工要求的全部設計工作及直至完成本工程項目設計方需配合招標人提供的支持服務等) 四、申請人資格要求 1、 2014年《十堰市污水處理管網(wǎng)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項目》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地質勘察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巖土工程勘察專業(yè)甲級資質 ,項目負責人要求為 國家注冊土木(巖土)工程師 , 近五年內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地質勘察經驗 ,并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均能滿足本項目的要求。 2、2014年《十堰市污水處理管網(wǎng)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項目》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工程設計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設計甲級資質 ,項目負責人要求為 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專業(yè)) , 近五年內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工程設計經驗 ,并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均能滿足本項目的要求。 3、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五、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shù)量制 ,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過多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數(shù)限定為 7 家。 六、申請報名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 2014 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下午 3 時至 5 時(北京時間,下同),持 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 、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類似項目業(yè)績 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在 十堰市人民中路1號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報名。 七、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 2014 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每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下午 3 時至 5 時,在 十堰市人民中路1號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持法人授權委托書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6.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八、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4 年 6 月 6 日 15 時 00 分,地點為 十堰市人民中路1號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評)標室 7.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九、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在 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 上發(fā)布。 十、聯(lián)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稱: 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 系 人: 庹秀琴 電 話: 0719-8208350 招 標 人: 十堰市源清環(huán)境工程中心 聯(lián) 系 人: 姚永健 電 話: 0719-8659978 招標代理機構: 湖北建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人民中路2號 聯(lián) 系 人: 魏 靜 電 話: 0719-8216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