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水利部的要求,到2015年底,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準由目前的地下水每立方米0.9元、地表水0.31元,分別提高到1.5元、0.4元。為進一步增強水資源管理能力,河北省政府下發(fā)通知決定,水資源費新的征收標準一次調整到位,平均征收標準由目前的地下水每立方米0.9元、地表水0.31元,分別提高到1.5元、0.4元,從201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較國家相關部委的要求提前了近2年。
河北省水資源費調整“一步到位”
時間:2013-12-13 來源:水利部網(wǎng)站